召开人大常委会例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能的基本形式。换届以来,我们以《监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加大力度,就如何提高常委会例会质量进行了新的探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认为,要提高常委会例会质量,必须把握好四个基本环节。
一、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科学、审慎地选好议题。把会议议题选好,是保证常委会例会审议质量的前提。为了选好、选准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把握。一是在议题选择途径上严格依法办事。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例会议题的主要内容。《监督法》第九条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选择途径作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按照监督法规定的途径发现问题,选择议题。二是在议题内容选择上围绕“三点”。每年年初,我们都要在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县委、政府工作要点,倾听社会各界的反映和呼声,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需要解决的难点,经过反复研究,确定每次常委会例会审议的初步议题。三是在议题的确定上坚持群众路线。初步议题确定之后,及时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进行适当调整,形成例会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各界周知,以便相关部门围绕相关议题作好准备,各界群众就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四是在议题调整上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例会计划制定之后,就要严格遵照执行,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时,经主任会议研究,进行个别调整,以适应变化后的新形势,提高常委会审议的时效性。按照以上办法,2007年,我们把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以及教育、环保、社会治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列入常委会议题,专门听取并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有力地配合了全县中心工作,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实际,搞好调研,为审议有关议题奠定基础。每次常委会例会召开之前,组织部分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就相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我们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做法。换届以后,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就调研工作又做了改进,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使之更加规范、严谨,目的是使调研更加深入,掌握的情况更加全面、可靠,分析问题更加准确、透彻,为审议好有关议题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地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改进。一是及时与报告单位沟通,使报告反映的问题更加准确。每次常委会例会召开之前,我们都及时向“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发出通知、 要求其准备报告并及时与报告单位进行座谈沟通,明确本次报告所要审议的核心问题,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相关工作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告知报告单位,由其在报告中作出回应,防止因理解偏差而出现“各说各的”现象,影响报告效果。按照例会计划,今年四月,常委会例会将听取并审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情况的报告。通知下发后,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迅速起草报告材料,并报送到人大常委会。但是,由于起草人对执法工作理解得不够全面,报告仅仅反映了对执法对象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而没有全面反映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我们及时与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沟通,要求他们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材料,充分反映出执法工作全貌。质监局重新调整了思路,充实了内容,向常委会例会作了全面汇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充实调研队伍,提高调研工作质量。每次调研,在安排相关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同时,吸收部分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去年,在围绕法、检两院的工作进行调研时,吸收了部分律师参加;今年四月,在围绕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进行调研时,吸收了部分教师和校长代表参加。他们长期在基层工作,熟悉情况,对相关问题体会颇深,在调研中,能够提出针对性很强的深层次问题,并有理有据地做出分析,增强了调研的效果。三是丰富调研形式,增加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在深入有关单位听取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议题内容,通过深入到基层和相关单位调查走访、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征求意见、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听取执法或管理对象的意见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大量有说服力的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考。去年八月,常委会在组织社会治安方面的调研时,深入到全县派出所、农村、工商企业、学校、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进行了调研,通过对群众意见的梳理和多起实际案例的分析,掌握了当前社会治安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据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查报告,在常委会审议时,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赞同,汇报单位也心悦诚服地表示认可。四是注重调研效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常委会在组织调研时,坚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既不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也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根据调研工作需要,以完成任务、摸清情况为目的,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收到了较好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称赞。
三、改进方式,完善制度,提高例会审议质量。会议审议是整个常委会例会的核心环节。为了增强会议的效果,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一是组织好会前学习,为审议好有关议题作好准备。例会议题确定之后,都要组织参与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常委会例会召开之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背景资料,增进对相关工作的了解,在审议时能够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言之有物,言之成理。二是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活跃会场气氛。为了避免出现冷场,本届人大常委会从第一次例会开始,建立了重点发言人制度,即在有关科室负责人代表调研组作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要求参与调研的常委会委员就相关议题做重点发言,形成发言提纲,会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整理审议意见的基础,同时记入常委会委员履职档案。实践证明,这样,既活跃了气氛,又帮助其他委员拓宽了思路,大家争先恐后踊跃发言,增强了审议的效果。三是规范审议程序,完善列席制度,维护常委会例会的严肃性,提高常委会例会的开放程度。换届以后,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制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提出了对列席会议人员的若干要求,促进了常委会审议活动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例会制度,每次常委会例会,均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每次会议,根据议题不同,邀请部分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除没有表决权以外,在会议上可以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一样,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对列席人员的发言一样要记录在案,在整理审议意见时充分考虑。四是搞好会中服务,保证会议效果。主持人积极引导,把握会场气氛,同时责成机关科室在会议期间搞好服务,做好记录,对重点发言及时录音,以便如实反映会议审议情况,为整理会议纪要和审议意见奠定基础。
四、加大力度,认真督办,确保常委会议决事项落到实处。常委会议决事项能否得到较好落实,是衡量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根本标志。为了促进常委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议意见书制度。为如实反映常委会的审议情况,我们一直坚持审议意见书会前不预设稿,会后根据与会人员审议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经常委会主任和主管副主任审阅把关后,形成审议意见书,由常委会主任签批,就办理落实反馈的标准和时限提出明确要求,然后送交县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有关责任单位办理。二是建立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在规定时限内,由县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牵头,有关科室负责,通过定期检查、听取汇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组织代表视察检查等措施,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书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2007年底,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报告,就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为促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在审议意见书发出之后,常委会组织力量深入到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召开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就如何贯彻好审议意见书提出了意见。县政府和劳动部门六措并举,加大了工作力度,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完善反馈检查制度,确保议决事项的真正落实。修订完善了议决事项落实反馈办法,就常委会议决事项的落实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督办落实反馈档案,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反馈落实情况。对敷衍塞责以及不按时按要求反馈的,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重新报告。在收到反馈落实情况报告后,常委会还要根据每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就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必要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议决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以促进相关事项的真正落实。四是及时将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经历督办、反馈、检查诸环节之后,通过印发通报、在新闻媒体、网络刊登等形式,向代表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检验,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促进议决事项的落实。
换届以来,在提高常委会例会质量与效果方面,我们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一些做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不遗余力地进行探索和实践,促进常委会职能与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