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宁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探索实践
宁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祖锋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近两年来,宁晋县人大常委会把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求破解良策,先后从进一步提高自身监督能力、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拓宽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实践,打出了一套改进和强化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组合拳”,使全县人大监督方式越来越“活”,监督效果越来越“实”,得到了县委的认可、“一府两院”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多管齐下,狠练内功,提高自身监督能力
实践证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自身素质高低决定着常委会议监督质量和效果。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多管齐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大家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先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在次基础上,去年又探索实行了“常委会委员谈履职”制度,即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由一名常委会委员发言5分钟,以便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履职经验,共同提高,发言内容整理后还在宁晋报刊登,截至目前共有6名委员发言,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履职档案制度。针对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不够主动的问题,建立实行履职档案制度,对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情况,以及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进行登记,定期通报,并把此作为下届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三是建立推行电子政务。通过人大邮箱和内部网站定期公布人大活动、公报、通知等有关信息,一点击即可登录浏览,进一步畅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一年来,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员守则、请销假制度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既促进了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选准议题,注重效果,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
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大的监督质量。为此,我们在提升常委会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一是选准议题。按照抓重点、议大事、重民生和“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县委中心和重大决策部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法治宁晋建设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筛选监督议题,并广泛征求各级党委、“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把监督议题选准选精选到位。二是改进调研、视察方式,在学习中监督。每次常委会例会会前1个月,就把例会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大家加强自学,熟悉议题,深入调研,尽可能多的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每次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使参加调研人员情况明、底数清,为有的放矢地提出有分析、有见解、高站位、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夯实了基础。如去年以来,在对财政预决算、法院执行、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调研时,针对调研组绝大多数成员对这些内容“短板”、不熟悉的问题,调研前均先由专业人员对调研组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有关知识,确保了大家在调研中听得懂、看明白,不说外行话、出圈话,提出质量更高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夯实了基础。三是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为确保审议质量,会前通知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审议报告时做重点发言。四是对“一府两院”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制定了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办法,每次常委会上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所审议报告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报告县委,向社会公开,引起了报告部门的高度重视。五是制定完善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和反馈办法。严格执行定期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反馈等制度,确保了常委会议决事项的有效落实。
——汇集力量,整合资源,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一是积极探索实行邀请代表和对口专业人员参加人大调研、视察活动。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懂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人员不足的问题,在对财政预决算、规划以及法院、检察院有关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时,邀请代表和对口专业人员参加,确保了活动效果。近两年来,先后邀请130余人(次)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人大活动。二是健全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与县委“两办”及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信息共享,整合了监督资源。三是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了“双服双联”制度。由乡镇人大负责,全县15个乡镇区都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活动、议政提供了场所和阵地。同时,认真实行“双服双联”制度,即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服务5名人大代表、每名人大代表联系服务3名选民,既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了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促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又畅通了监督途径,真正做到听真话、察实情、办实事,确保了监督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对代表建议承办、协办部门的具体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明确奖惩,并报经县委,纳入全县考核范畴,确保了代表建议更好落实。二是建立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严格实行对“一府两院”提前任命人员任前调查、测评、公示、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监督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两年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评议。评议中,在听取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后,由各级各层面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组,现场打分写评语,排出位次报县委和主管部门,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认可。在此基础上,去年12月份,延伸监督触角,对“两院”和公安派出所中层干部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通过这些创新,不仅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质量、会议效果明显提高,而且使我县人大工作更加有影响、有地位、有作用。在去年12月底邢台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我县做典型发言,并得到了市领导和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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