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谈履职”
履行好代表和委员职责之我见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广电公司总经理 张增林
最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了全面部署。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学习研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感重任在肩。我认为,在新形势下,要全面履行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当好依法治国的护法人
《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决定就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做了明确规定,并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领会、积极贯彻中央的这一部署,一要带头学习、宣传宪法,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当好表率;二要按照宪法的规定,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宪法》第三章第五节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与职责做了明确规定,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宪法依据。要坚决克服“二线意识”、“荣誉称号意识,”按照《宪法》的规定,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三要维护好宪法的实施。围绕宪法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提供依据。
二、增强政策大局意识,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人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重要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每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投票和表决,都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本着对全县人民负责、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的态度,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其次,要加强学习,搞好调查研究,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决不能把自己当成表决机器,在投票和表决时不负责任;第三,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不能无的放矢,更不能凭个人的喜好,从个人角度,片面地提出不切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三、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作为一名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勇于担当,理直气壮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决不能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当成可有可无的二线机构,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等同于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当做领导给予的荣誉。要履行好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要增强履职意识,把履行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当成首要任务。要按照常委会的安排,按时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例会,不能以工作忙为由,不出席会议,不履行职责;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积极发表意见,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二要加强学习。要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的同时,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文化、规划与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知识基础。三要搞好调查研究。要经常联系选民,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要敢于说话。宪法、代表法都规定,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享有言论免责权,这是其他性质的代表委员都没有的。作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打消顾虑,敢于发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