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谈履职”
强化“五种观念” 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庆华
当好人大常委会委员,发挥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应有的作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党的期望和人民重托,需要付出的努力是多方面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我认为当好常委会委员,需要强化“五种观念”、努力做好“三言”。
一、强化“五种观念”
一是政治观念。人大代表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只有讲政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才能更好的代表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识。
二是法治观念。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尤为重要,所以要做到带头学法知法、自觉守法用法,否则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给工作带来被动。
三是群众观念。常委会委员是由代表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善于联系代表群众,倾听代表和群众的呼声,真正把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上来,对于代表和群众提出的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要敢于制止并耐心说服,真正意义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责任观念。人大常委会委员负有对国家机关、对代表和选民负责的多重责任,因此要坚持对上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模范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一切活动,依法履行职责。
五是大局观念。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依法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审议通过本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的职权,因此我们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决定问题都要从全县的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二、努力做好“三言”
一是要积极代言。积极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我们每个代表的法定职责,更是常委会委员义不容辞地责任。代言并不是做“传话筒”,而是要做理性的“过滤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掌握真情、实情、实事求是的反映大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做到言之有据、言之依法,不能为个别人的不正当利益代言。
二是要敢于直言。直言就是要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做法律的捍卫者,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对违反宪法和法律,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敢于叫真,敢于直言不讳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敢于直言就要具备无私无畏的品格,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原则的勇气。
三是要善于“谏言”。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担负着代表人民、管理本地国家事务的责任,人大常委会委员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肩上的责任更重,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关注国家大政方针、关心本地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关心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积极为决策机关建言献策,要通过多参加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了解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去粗存精,总结出顺民心、合民意,操作性和可行性强的、高质量的建议、议案,做到直言有理,有的放矢,切中要害。